全体师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相关要求,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及时办理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具体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度汇算清缴:
年度汇算清缴:上一自然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对纳税人各项、各来源(例如有两家及以上单位收入的人员)汇总收支,多退少补。
二、汇算清缴办理方法:
1、APP下载
纳税人本人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最新版“个人所得税APP”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后进行注册、登录,完成后续汇算操作。
2、收入数据核对
纳税人进入“个人所得税”手机APP,选择“2021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开始申报”——选择“2021年度”——选择“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核对您的收入信息。
3、年终奖计税方式选择: 收入信息确认环节,点击屏幕上“工资薪金”字眼,将弹出新界面,其中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单独计税”或“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应纳税额更少的年终奖计税方式。并按照指引选择下一步,直至完成申报。
4、专项附加扣除核对
若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未填写或填写有误,可以在专项附加扣除详情界面内点击“新增”或“修改”,填报以后选择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三、注意事项
3.1、切勿点击“申诉”。“申诉”不是“申请退税”,申诉之后,需要税务局端对所申诉内容进行核实,会影响正常办理进度及后续纳税申报。
3.2、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是教职工本人以纳税人身份与国家税务总局办理的清算业务。所以,涉及的补税或退税是教职工与国家税务总局之间直接结算。汇算申报时,纳税人根据政策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以免不实的申报行为被税务信息系统记录。
3.3、退税、补税使用的银行卡,建议选择一类银行卡,若选择二类三类卡,有可能因为额度限制,导致退税、补税失败风险。您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开户银行,或到开户银行网点查询您的银行卡是否属于一类卡。
四、办理时间: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补税现已正式开始,办理汇缴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
我校接珠海市高新区税务局通知:高校教职工汇算清缴的时间集中为2022年3月至5月期间,于5月30日前办理完毕。请广大师生务必按要求及时完成年度汇算退税或补税,以免给本人造成经济利益损失或带来纳税风险。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负有自行申报义务,应当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特别提醒:如果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将会影响个人征信及加收滞纳金。 五、问题与咨询
申报操作过程中,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疑问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拨打珠海市高新区税务局大厅电话0756-6348928进行咨询。汇算清缴操作环节若有填写、操作方面的疑难,请联系学校财务处云老师咨询,电话:0756-3622050。在核实收入过程中,若对2021年度工资薪金存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宋老师咨询,电话:0756-3622956咨询。
六、常见问题及操作指引
1、个税APP年度汇算申报操作指引
https://mp.weixin.qq.com/s/goJlCeun4DuwuJYTNdotQw 2、专项附加扣除补录
https://mp.weixin.qq.com/s/pitz3OVrk3u3KdatT6YHfw 3、2021个税年度汇算常见问题
https://mp.weixin.qq.com/s/st6Drqt48T8gwWU2sJcrRw